《上海交通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黄琳:论“明显不当”的规范构造与实践路径
发布日期:2026-05-09
文献来源:《上海交通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26年第4期

摘要: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七十条确立的“明显不当”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面临三重困境:该标准在司法适用中存在泛化倾向,或沦为裁判说理的程式化结语,或被用作违法形态的兜底条款;其司法审查强度偏低,体现为法院回避争议问题、放弃变更判决;其客观审查功能亦呈现弱化态势。为此,学理上应以“结果畸轻畸重说”为指引,厘清其与“显失公正”“滥用职权”等相邻概念的功能分野与审查重心差异;实践中则需通过契合比例原则、考量法定因素、回应公众理性、助力类案同判等维度系统评估裁量结果。进而,可通过适度调适“明显不当”与“滥用职权”各自的审查强度来协同激活二者的主客观审查效能,并据此厘定司法权介入行政裁量实质性审查的合理边界。

作者简介:黄琳,鲍鱼直播 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浙江大学法学博士、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后、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法学硕士(Vanderbilt University, LL.M, U.S.)。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基础理论、行政诉讼法学等。在《行政法学研究》《政治与鲍鱼直播 》《四川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,其中2篇被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》全文转载。出版专著《政策裁量司法审查研究》,合作出版著作、教材多本。主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、国家铁路局项目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、北京市法学会市级项目、鲍鱼直播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等多项课题。